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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y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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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2005-12-03, 12:47  发表主题:  对国家林业局有关合作造林的对照解读 引用并回复页尾返回页首

国家林业局关于合作(托管)造林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策发〔2004〕228号

加强服务,及时指导,保护好群众造林的积极性,维护好投资者的利益

越是在林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林业主管部门越是要保护好群众造林的积极性,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但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合作(托管)造林公司的集资和招商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融资和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规范。有些公司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有些公司对投资者宣传合同到期时,林木即可采伐上市获利,对限额采伐制度的规定和各种经营成本避而不谈;有些公司承诺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贷款,却回避了现实的困难;有的公司在不适宜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地域进行造林,却宣称自己营造的是速生丰产林。广大群众愿意投资发展林业,但对某些公司招商造林所宣传的投资回报率和有关林业政策存在着种种担心。由于这些问题给吸收社会公众投资林业带来很大的隐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主动向公众宣传并积极提供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和林木生长规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通过执行林业法律程序,加强对公司集资合作(托管)造林行为的规范,切实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越是在林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林业主管部门越是要保护好群众造林的积极性,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但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合作(托管)造林公司的集资和招商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融资和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规范。有些公司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有些公司对投资者宣传合同到期时,林木即可采伐上市获利,对限额采伐制度的规定和各种经营成本避而不谈;有些公司承诺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贷款,却回避了现实的困难;有的公司在不适宜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地域进行造林,却宣称自己营造的是速生丰产林。广大群众愿意投资发展林业,但对某些公司招商造林所宣传的投资回报率和有关林业政策存在着种种担心。由于这些问题给吸收社会公众投资林业带来很大的隐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主动向公众宣传并积极提供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和林木生长规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通过执行林业法律程序,加强对公司集资合作(托管)造林行为的规范,切实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抓住重点,宣传到位,加大对林业政策法规和林木生长规律的普及力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地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造林,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方向;林权证的法律地位、林权证的核发程序、用林木进行抵押的前提条件和现实可能性;当地速生丰产林生长量和出材量、速生丰产林工程的规划布局、涉及速生丰产林的有关政策、速生丰产林与普通营造林之间的不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林业税费政策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现实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服务,广而告之。

关于投资回报的宣传,重点是:林业投资风险和平均收益情况;林木生长周期长,培育过程存在气候、森林火灾、病虫害等不确定因素;投资造林收益受树木生长量、市场行情、社会环境和不可预知风险等多因素的影响;树木的生长量取决于品种选择、立地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科技含量等;木材价格主要取决于木材品质、材积和当时当地的市场行情,还要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

关于采伐的宣传,重点是:森林法规定的限额采伐制度,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和国家林业局2003年发布的《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让公众认识到林权所有者申请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该意见办理。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权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权证书的核发工作。根据目前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是依法负责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单位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除此之外,其他地区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均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林权登记和林权证书的核发必须严格按照2000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发放林权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对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一律不得发放林权证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林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林权证,严格把住林权证与实地相符这一关,对已经发放的林权证要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违法、违规发放,切实把住林权证审核的每一道环节。

: 对国家林业局有关合作造林的对照解读

第一,亿霖公司的所有林地都是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通过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和林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律途径获得的长期经营权。也就是林业用地符合工业用材速生丰产林建设的国家政策要求。

第二,所有林地均在国家规定的18个建设速生丰产工业用材林基地的省区,或得到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审批获得工业用材林性质的政策保护和政府支持。

第三,没有非法占用农业用地,所有基地都是得到政府认证的林业用地,可以进行林权流转的基地,符合森林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凡是以合作造林进行招商的基地,基地的树木早已种植完成,达到了当地政府发放林权证的验收条件。投资者的法律权益能够得到公司和基地政府部门的认证和保护。

第五,所有合作造林的社会投资资金中的养护部分都交给银行接收公正监管。其他部分是公司承租林地树木种植等的前期投入对应,是进行林权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的合理前提。

第六,所有进行合作造林的基地包括公司自有的基地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上了林木专项险。当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盗伐发生时投资者的权益会得到相应的保护。

第七,所有合作造林的基地都由当地政府林业部门按照法律程序的认证监督,基地种植的速生杨已经成林,所以亿霖推行的合作造林不是非法集资行为,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林权流转融资行为。

第八,所有基地公司都建立了专业管护公司进行符合科学规范程序和技术要求的养护,同时公司的林业专家会定期进行巡察监督技术验收指导。确保林木速生丰产,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

第九,速生树种均为国家大力推广的优良品种欧美养107、108和中林系列等,绝非普通杨树.特别是欧美杨系列的优异生物特性,不但抗旱抗病,而且木质纤维更长更白,不但速生丰产而且更是造纸和工业板材的倍受欢迎的优质原料。可以察看本站“河北调查,欧美杨生长到底有多快”的文章,毕竟欧美杨是比较新的优良品种,正处于初期大量推广阶段,在辽宁海城的实地调查结果已经是最直接的实际见证。目前河北地区已经得到了政府部门和林农的实际认可。

第十,公司所选基地都是当地政府推行林纸一体化国家政策非常好的地区,而且当地木材工业包括板材加工也具有相当大的市场规模,地区经济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属于发展很快的区域,从价格上确保投资回报的市场保护,也符合国际林权机构选择林地的投资标准.

第十一,公司现已拥有三家已投入生产的和一家正在建设的大型现代化的环保板材加工厂,在全国都处于木材紧缺的形势下,为了保证公司板材加工厂获得足够的原料供给和保证加工能量,公司与投资者签订优先收购合同,价格以基地所在地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为准。投资者也可自行出售自己所有的林木。

第十二,关于采伐,公司所有林业基地和基地上的树木都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工业用材性质,并得到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认定,符合获取采伐证的标准规定,并会有力缓解当地木材市场的供求紧张形势。

第十三,公司2005年在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社、中国营销协会、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通过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地区的民众投票推选,获得了客户满意、服务放心、信誉良好诚信企业的社会荣誉。

第十四,公司制定了成为中国森林工业第一品牌的企业目标、计划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国际化大企业的上市目标、成为包括石油勘探在内的资源性开发经营企业、成为包括开发佛教文化旅游在内的文化型企业等的综合性多元化产业集团的目标。

第十五,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现状得到了众多林业专家和国际专家以及各地区政府的认同和大力支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经营原则受到了投资者和社会大多数的广泛认同和积极行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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